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滚动 > > 
2023湖南湘潭市市直学校招聘教师、人才引进面试前资格审查公告
来源: 湘潭市教育局      时间:2023-08-11 10:10:10

2023年湘潭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人才引进笔试及成绩查询工作已经完成。根据《2023年湘潭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2023年湘潭市市直学校人才引进公告》的规定,现将面试前资格审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面试前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资料图】

1、公开招聘及人才引进参加笔试考生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前资格审查对象(具体名单附后),笔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不进入下一环节。

2、人才引进直接面试岗位的考生。(具体名单附后)

二、资格审查时间

1、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8月12日(星期六),上午9:00开始。

2、递补人员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8月13日(星期日),上午9:00开始。(递补人员不再另行公告,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三、资格审查地点

湘潭市教育局二楼大会议室(地址:湘潭市双拥中路168号)。

四、资格审查要求

1、资格审查对象须本人凭身份证、准考证(人才引进直接面试考生只需带好身份证,现场领取准考证)、诚信承诺书和与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湘潭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2023年湘潭市市直学校人才引进公告》中的《岗位一览表》)的证件证书原件参加资格审查)。

2、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交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就业推荐表》(需逐页提交),公开招聘考生在2023年8月31日前必须交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人才引进考生资审当天必须交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否则为资格不符。(已有毕业证、学位证原件,不需再提交《就业推荐表》)。

3、2021、2022、2023届的高校毕业生如果报考的是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必须提供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未在机关事业单位)的承诺书。

4、暂缺职称证的人员须提交已签署“通过”意见的《评审表》或评审通过的文件,但在2023年8月31日前必须交验原件,否则为资格不符。

5、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提交已取得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公开招聘考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在2023年8月31日前必须交验教师资格证原件,否则视为资格不符。人才引进考生需资审当天交验教师资格证原件。

7、工作经历证明需提供工作单位证明材料、证明人手写签名、单位负责人手写签名、单位负责人电话并加盖公章。用人单位对招聘对象有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及其他要求的,需在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中注明年限及相关要求。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计算,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0日。

8、未按规定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自行放弃资格。考生提交材料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考职位条件、材料和证件无法认定或不齐全等情形将视为资格审查不符,由此而造成的任何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如招聘过程中发现资格不符合,取消资格。

五、预告事项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公告,请相关考生及时关注湘潭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发布的公告。

点击下载>>>

附件1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清单.docx

附件2工作经历证明及高校毕业生承诺书.docx

附件3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4 2023年湘潭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人才引进资格审查人员名单.docx

湘潭市教育局

2023年8月10日

原标题:2023年湘潭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人才引进面试前资格审查公告

标签:

X 关闭

X 关闭

观点